来源: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3-23 作者: 阅读数:588次
(一)12个月内免收e-WORKS创业实验室场地、工位租赁费用;并提供必要的基本办公设施和交流空间,优先使用e-WORKS创业实验室所配备的公共办公设施。
(三)开放共享科技园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
(四)以无偿资助或股权投资等方式对通过评审选拔的优秀创业团队给予强有力的资金支持,用于项目启动与运行,优先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创业团队和项目。
(五)组建天使投资联盟会。对于入驻创业实验室的团队与项目,引入天使投资这一种对原创项目构思或小型初创企业进行的一次性的前期投资形式,对其进行专业支持。
(六)配备专职人员为入驻项目和团队进行服务,包括日常联络与咨询服务、及时传递创新创业政策信息、及时协助解决项目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和困难等。
(七)在浙大科技园中挑选出一批企业成长快、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优秀大学生创业者,组建一支创业辅导员队伍,进行一对一的创业交流与指导。
(八)邀请政府官员、知名成功企业家、社会精英担任创业导师,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定期开展创新创业培训和人才交流活动。
(九)围绕入驻创业团队的个性化需求,引进高校与社会的相应资源,共同开发和实施针对性、系统性、模块化的创业培训课程,定期开展培训班、讲座、案例研讨会、创业沙龙等多样化培训活动。
(十)紧密依托管理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管委会等的国际合作资源,组织实验室项目团队前往国外知名创新创业科技园区如硅谷、剑桥科技园等地考察学习交流;对接国际一流大学资源,组织创业实验室中较成熟的项目负责人参加国际创业管理课程,参加国际创新创业训练营。
(十一)e-WORKS创业实验室无缝链接浙大科技园孵化器及其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为e-WORKS创业实验室培育成功的创业团队免费办理企业注册、税务登记等公司创办服务,提供投融资服务、项目申报服务、公共技术服务、产学研合作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创业培训服务、创业辅导服务、创业交流服务等各类增值服务。指导及协助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手续并提供统一财务服务。
(十二)在本校研究生录取工作中,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入驻本实验室的创新创业团队成员;入驻本实验室的创新创业团队成员若被录取为本校研究生,想要休学继续在实验室创业的,经导师同意并办理手续后,可以保留研究生学籍一年。
(十三)入驻本实验室的创新创业团队,优先推荐其代表学校参加国家、浙江省“挑战杯”等创新创业计划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