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2008年7号文件“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由西湖区劳动人事局审核,经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管委会研究同意,批准“杭州沃莱科技有限公司”等74家企业为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园(西湖•浙大科技园)创业企业。大学生创业企业的有关政策优惠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的7号文件办理。
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园(西湖•浙大科技园)
201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