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发布时间:2015-11-30 阅读数:3453

 

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反腐倡廉建设

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教育部、浙江省以及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浙江大学党委发〔2011〕69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国家大学科技园结合自身实际,经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特制定《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具体内容如下:

一、葛朝阳同志

    全面负责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及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反腐倡廉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负领导责任。对分管的计划财务部和宁波、江西、长兴分园、滨江创新园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完善民主测评,民主评议领导制度。

2、组织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学校浙江大学党委发〔2011〕69号文件等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的贯彻落实,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3、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针对容易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健全制度,完善管理。

4、完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严禁私设“小金库”。

5、具体指导分管部门和分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邵明国同志

对分管的综合事务部、企业发展部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协助葛朝阳同志对科技园反腐倡廉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2、重点完善对科技园行政管理、园区企业管理的管理制度及监督办法。

3、对行政事务和园区企业管理容易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健全制度,完善管理。

4、具体指导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张亚卡同志

对分管的创业服务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协助葛朝阳同志对科技园反腐倡廉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2、重点完善对科技园基本建设、大额资金使用、各类招投标工作、房屋租赁的管理制度及监督办法。

3、对基本建设、工程维修、房屋租赁等容易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健全制度,完善管理。

4、具体指导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十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