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对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新一代园区运营管理信息化平台V2.0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密封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名称
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新一代园区运营管理信息化平台V2.0项目
二、采购单位
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三、供应单位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具相关经营范围。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价方法
询价小组开展询价工作,从符合响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并对其提供的报价、质量、服务等进行比较,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价格构成
包含园区运营管理平台2.0版本升级、企业档案2.0、服务商管理平台、创业活动服务平台等,具体详情需求清单。
六、合同主要条款
(一)项目内容及合同价格
项目名称 | 技术需求 | 数量 | 单价(元 ) | 总价(元 ) |
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新一代园区运营管理信息化平台V2.0 | 详见询价通知书 | 1 | ||
合 计(含税) | 1 |
注:1.以上合同总价包含项目达到预期使用效果所需的一切费用。
2. 系统升级改造完成后,甲方将组织第三方对系统进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软件系统测评,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支付。
(二)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本项目的最终用户为甲方,因履行本项目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及相关权益均归甲方单独所有,乙方交付时必须提供项目可编译及运行的所有源代码和开发文档。甲方有权任意对乙方项目数据及交付的其他文档等进行二次开发,且甲方二次开发形成的衍生物的知识产权与相关权益,归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所有。
(三)维护期
维护期 1 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是指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成浙大科技园园区数字化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部署且甲方以书面形式确认验收通过之日。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款项分三期支付,具体如下:
第一期款项: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第二期款项: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且甲方以书面形式确认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第三期款项:项目一年维保期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
2.双方进一步确认,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每一期款项前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等值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甲方未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付款时间顺延且无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违约责任。
七、报价要求
此项目设置最高报价 贰拾玖万 圆(小写:¥ 290000 元),投标报价不得违反国家相关规定。
八、其他要求
(一)供应商请于 2022 年 10月 13 日 12 点之前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和响应文件(要求密封封装)。
(二)响应文件包括公司营业执照、需求清单报价表、建设方案等。
(三)本项目不安排集中踏勘,由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踏勘产生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联系人: 杭婕妤 电话: 057188980603
地址: 西湖区西溪路525号浙大科技园C座308室
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