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园区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坚决扛起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支持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根据《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通知》(浙国资产权2022[8号])、《浙江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减负纾困政策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浙国资产权2022[16号])及浙大控股集团相关减免方案,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经认真研究,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部分房屋租金,具体如下:
一、减免对象
2022年内与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存在已履行或正在履行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小微企业。
二、减免金额
根据省国资委和浙大控股集团相关文件要求,浙大科技园为园区内满足条件的企业减免至多三个月(90天)的房租。
三、减免流程
1.满足减免条件的企业提交小微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必要材料。提交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关于小微企业界定范围,可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模块。}
2.与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该协议作为企业对应房屋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
3.科技园根据企业递交资料和签订协议的实际情况,日常受理,分批减免。
4.若上级主管部门就租金减免工作有新的指示,科技园将按照最新文件精神执行。
四、办理地点
西溪园区C楼206室现场办理。
五、联系方式
罗老师 :0571-88980523 15757128166
张老师 :0571-88980521 13606605247
邮箱:wangyekun@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