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办〔2016〕5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浙车改办〔2017〕6号),结合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实际,制定了《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工研院(科技园)院务会议审定的方案,经过单位申请、学校车改工作小组审核、车辆收存和调剂,确定了拟保留车辆2辆。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18年4月16日-4月18日。公示结束后报教育部审核并最终确定留用车辆。
公示期内,对于拟留用车辆方案的意见建议请联系浙江大学工研院(科技园)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於晓,电话:88982935,邮箱:yuxiao@zju.edu.cn。
浙江大学工研院(科技园)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
20180416保留车辆公示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