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部门、各平台、各分园、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优化内设机构负责人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根据《浙江大学学院(系)、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内设机构设置和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党委发〔2018〕15号)等文件规定,参照学校《关于做好学院(系)、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换届工作的通知》(浙大组〔2018〕4号)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务会议研究决定,拟于近期对内设机构负责人进行换届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
(1)综合事务部负责人1名
(2)投融资服务部负责人1名
(3)创新创业部负责人1名
(4)条件保障部负责人1名
(5)技术转移部负责人1名
(6)战略合作部负责人1名
(7)平台管理部负责人1名
(8)创新创业培训中心负责人1名
二、原则
内设机构负责人调整坚持“党管干部”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采取坚持事业为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方式
1、内设机构负责人岗位采用公开竞聘方式产生,面向工研院(科技园)体系内全体教职员工。如通过公开竞聘无合适人选,由院务会议另行研究决定产生方式。
2、注重优秀青年干部的选拔培养,以本次内设机构负责人调整为契机,结合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尤其要对有基层工作经历、一线岗位实践、跨单位跨部门多岗位工作经历等干部的进行选拔任用。
四、选拔流程
(1)4月初,动议和确定方案: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提出内设机构负责人调整初步方案,由院务会议讨论决定。
(2)4月初,发布公告:公布负责人任职要求和条件,公开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任职要求等信息。
(3)4月12日前,自荐报名:根据任职条件,符合要求的教职员工均可以自荐方式报名参加内设机构负责人的竞聘选拔。自荐报名表提交:工研院(科技园)院办(电子版请发至zdgyy2zju.edu.cn);联系电话:88982889张昀、刘亭美,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4月12日。
(4)4月16日前,确定竞聘范围和候选人:根据调整原则和具体报名情况,由院务会议讨论确定竞聘范围和候选人。
(5)4月25日前,竞聘选拔面试:公布竞聘范围和竞聘选拔候选人名单。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参照学校相关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性竞聘选拔。
(6)4月27日前,考察和面谈:考察拟任人选,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师德师风,注重工作实绩和廉政情况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7)4月底,提交院务会议讨论决定:综合竞聘选拔和考察等情况,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提交院务会议讨论决定。
(8)5月初,公示和发文:在院务会议讨论决定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方可正式发文、宣布任免内设机构负责人。发文后两周内将正式文件、《干部任免审批表》报送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五、任职条件和选拔要求
工研院(科技园)内设机构负责人任职条件和要求如下:
1、内设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自觉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重大事件中不畏艰难,勇于重担。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基础较好。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了解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生态社区建设、大学科技园运营或技术转移相关基础知识,有实践经验,有胜任岗位工作的组织能力、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4)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公道正派,注重调查研究,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较强,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心胸开阔,顾全大局。
2、新提拔担任内设机构负责人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1)工作年限要求:在工研院(科技园)体系内工作4年以上,或在进入本单位前已有校内外相应工作、任职经历的人员,其工作、任职可适当折算成相应工作、任职年限。
(2)学历职称要求:新提任的内设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或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大学本科学历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4年以上,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7级以上职员职级。
(3)年龄要求:新提任内设机构负责人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工作业绩突出、表现特别优秀的,经院务会议讨论同意,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4)工作经历要求:具有所任部门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基本要求、创新思维和综合能力,有在工研院(科技园)体系内基层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5)其他: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以及职位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本次工研院(科技园)内设机构负责人调整要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干部工作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要妥善处理好本次调整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正确对待进退留转,确保工研院(科技园)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附件1:《工研院(科技园)内设机构负责人换届调整时间安排》
工研院(科技园)部门负责人换届调整时间安排(定稿).docx
附件2:《工研院(科技园)内设机构负责人竞聘自荐表》
浙江大学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 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