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举办“科技成果评价和估值”工作坊,探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评估新做法

发布时间:2017-12-04 阅读数: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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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1日,浙江大学“科技成果评价和估值”工作坊在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国家大学科技园)主办了此次会议。会议特别邀请了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助理科研副校长(技术转移)兼技术转移办公室主任Andrew J. Maas先生、美国斯坦福大学技术授权办公室执行主任顾传美女士、香港理工大学企业发展院院长黄亮博士、香港城市大学技术转移处处长艾荃博士等海内外高校技术转移专家进行经验分享,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山大学、同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8所高校的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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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院长、国家大学科技园管委会主任赵荣祥致欢迎词并参与讨论。他表示技术转移作为工研院(科技园)未来发展的9个方向之一,工研院(科技园)将积极与业内同仁沟通交流,全力推进和积极探索科技创新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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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到执行层面,各高校纷纷推出各种执行办法和激励机制,整合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机构,组织专门人员推进高校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工作。讨论中顾传美女士提到,中国的速度令人惊叹,但是技术转让并应用于工业的过程是很漫长的,斯坦福11000个技术专利,其中只有3个左右会形成很大的轰动。收集信息、融会贯通,走符合国情,适合本地情况的技术转移之路才能成功。黄亮院长指出,在中国的技术转移进程当中,需要行业的培养以及专业的眼光,不仅仅追求短时间的利益回报,而要站在更高的位置,看得更长远,承担更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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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式授课的环节中,Andrew J. Maas先生幽默风趣地从创造价值、成果估价、价值分配、创业公司及估值的相关问题四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在国际环境下,如何做好科技成果的评价和估值,指出选择合适的技术受让方将对估值产生最大的影响,双方在正式讨论转让条款前,必须认可受让方的业务计划,并提供技术授权和支持,运用合理的过程管理,高效地加速科技成果产生效益。他还指出,记得科技市场的“长尾效应”,除了多数的技术需求外,还应关注少数的个性化需求,这样才能将科技成果产生的效益最大化。

在互动交流环节中,浙江大学外设校地合作平台的科技成果转化专家和科技管理工作者汇聚一堂,围绕“国有大型冶炼企业与科研团队合作匹配”和“校企合作膜法水处理技术研究所及合资企业”两个实际案例进行了深入交流促进了业内沟通与了解,使在坐的同仁跳出自己的传统观念,突破局限,在技术转化工作中迈出了新的一步。

本次工作坊引入国际应用科技开发协作网(ISTA)大学技术转移管理高级研修课程,通过专题讲授发达国家技术转移办公室(TTO)的先进经验,让学员们在半天的交流讨论中,了解海外知名高校技术转移办公室对科技成果评价和估值的理念、流程和方法,开阔视野,启发学员在技术转移工作中借鉴相关手段应用于实际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