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成为浙江省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首批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17-09-30 阅读数: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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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实施方案(2017—2020年)》,2017年9月20日,浙江省科技厅发布通知,公布了浙江大学等7家高校(院所)、德清县等6个县(市、区)和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机构)为浙江省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首批示范单位1506735425777395.jpg

浙江大学作为四家入选高校之一,多年来坚持“集聚创新要素、搭建创新桥梁、激发创新活力”,积极创新体制机制,着力破除束缚创新驱动发展的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创新服务模式,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服务体系;优化战略布局,着力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创新网络格局;聚焦重大项目,着力提升精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依托浙江大学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平台,加快成果转化基地建设,打造紫金众创小镇,助力师生创业,着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通过不断创新和努力,浙江大学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

浙江大学将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开放发展、融合共享”的原则,以“打造国际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新标杆、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创新源、培育区域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为目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努力打造高水平的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高校,助推浙江示范区成为全国一流的科技成果交易中心和面向全球的技术转移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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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科技园作为承载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要的一环,将紧紧抓住国家支持“双创”和浙江省委省政府打造城西科创大走廊重要机遇期,充分发挥国家大学科技园平台优势,积极推进紫金众创小镇建设。紫金众创小镇以浙江大学产学研理念为依托,集聚海内外创新创业资源,专注于师生创业、校友企业成长、合作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全方位、高质量服务。浙大科技园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充分发挥国家大学科技园综合科技支撑服务平台作用,在小镇建设中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孵化功能,促进“互联网+园区服务”工作的开展。大力引入社会资本、建立若干天使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并且积极探索科技园分园建设新模式、加快对外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