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2008年度第二批公布立项的创新基金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合同相继到期。按照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的要求,请各有关企业(名单附后)接到本通知后组织项目验收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验收工作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具体操作由项目服务机构浙大科技园负责;同批次立项的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在合同到期后统一组织会议验收。
2、请各立项企业在2010年7月10日之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资料的准备工作,(登陆科技部火炬中心网站填报验收信息、根据通知后附件中的目录准备项目验收资料等)然后报送纸质材料给浙大科技园於老师。
3、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将赴有关地区对上述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逾期不在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上完成操作和报送纸质材料的项目将按项目终止处理。
联系人:於晓87658126
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管委会
二0一0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