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赴瑞士参加2010年第四届瑞士新能源展的通知
浙科外函【2009】5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在新能源领域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根据省领导与瑞士弗利堡州签署的会谈纪要,应瑞士弗利堡州政府邀请,我厅拟组织省内新能源领域的企业、大学和科研院所以及各市(县)科技局和相关管理部门代表,参加2010年4月15日至18日在瑞士弗利堡会展中心举办的第四届瑞士新能源展。参会人员将通过项目推介和洽谈等方式,与瑞士有关单位开展合作对接。瑞士新能源展后将顺访西班牙,与有关从事新能源研究开发的机构进行交流,全程为期10天,出访费用由派员单位承担。
请有意向人员参加此次活动,按有关规定做好出访人员的预审工作,于2010年1月29日前将《因公出国人员事先征求意见表》、《XX市民营企业因公出国(境)人员呈报表》、当地外办出具的预审件,邮寄或送至浙江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97号科贸大楼8楼,邮编:310006)
联系人:潘文杰、刘丹丹
电 话:0571-87987154、87978003
传 真:0571-86473529
附件:1. 《因公出国人员事先征求意见表》
2. 《XX市民营企业因公出国(境)人员呈报表》
浙江省科技厅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