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浙江大学科技园入园企业中开展2009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21 阅读数:5336
各入园企业:
为表彰2009年度在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内做出重要贡献的入园企业和个人,经研究决定,现在浙大科技园入园企业中开展2009年度先进集体(10)和先进个人(30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和对象
1、先进集体:在浙江大学科技园内设立或入驻、且运营时间满一年的企业。
2、先进个人:浙大科技园内入园企业的创业者。
二、评选的基本条件
1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路线和政策,在行业内技术、产品具备较强的竞争力,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获得国家、浙江省或杭州市项目支持,具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营销创新、服务创新、价值创新、文化创新等各类创新形式的一项特色,并取得显著成果。
对于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拖欠劳动者工资;未参加或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保险;违规裁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未签订集体合同及劳动合同;具有能源消耗超标、污染严重等情形;拖欠房屋租金;不能履行园区有关规定。 
2、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自觉维护党、国家和单位的利益,在工作中积极主动承担任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技术进步,增加企业效益,促进安全生产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积极参与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为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4)在开展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活动中,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 
 (5)在安全生产,为促进社会和谐做出突出贡献的; 
 (6)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勇创一流,勇于创新,廉洁奉公,取得优异成绩和起模范表率作用的; 
7)在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评选方法 
1、先进集体评选由入园企业提出申请,并填报《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先进集体申请表》,上报浙江大学科技园管委会。
2、先进个人评选由所在单位全体员工讨论推荐,经单位领导审核,并填写《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先进个人申请表》,上报浙江大学科技园管委会。 
3、根据上报材料,经科技园管委会审核,讨论确定评选人选,发文公示、公布。
四、评选要求
评选截至时间为2010125,请将有关推荐表于截止时间前上报浙大科技园管委会。联系人:金水棠,电话87658100;江蕾,电话:87658102;传真:8765811187658101。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申请表可以在浙江大学科技园网站(网址为www.zjusp.com)上下载。
 
 
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管委会
2009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