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行高新公司业务发展部对入驻浙大科技园的高新技术创业企业提供信用额度贷款支持(简称“创业贷”),有关情况如下:
一、贷款对象:
浙江大学老师在浙大科技园区内投资创办的企业(项目孵化成功,进入试生产阶段)
二、贷款金额:
讲师级股东企业50万元,教授(含副教授)或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主创老师为股东的企业100万元;长江特聘教授或国家级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为主要股东的企业200万元。以上项可综合计算确定贷款额度,但单户企业最高不得超过300万元。
三、贷款期限:
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使用有限期内,借款人可一次或分次提取,随借随用,并可以在贷款到期日前一次或分次归还贷款本金。
四、贷款担保:
本信用额度贷款项下贷款担保为股东个人信用保证担保。
五、其他要求:
借款人除按我行小企业贷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外,另需提供教授副教授证书或讲师证书,或提供国家发明专利证书,或国家级省级发明创新奖励证明。
联系人:孙琦 13868047086 88366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