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科技园滨江创新园开展中小科技企业税收政策交流会

发布时间:2014-05-12 阅读数:5316
  浙大科技园滨江创新园于2014年5月9日下午,在华业大厦29楼会议室开展中小科技企业税收政策交流,进行了主题为“税收优惠与财务核算”的专题讲座。
  交流会由金水棠老师主持,优惠政策解读由高新区国税局池坤鸿副科长宣讲。池坤鸿在政策解读中特别指出: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科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于2014年4月8日发布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会议要求各企业负责人做好2014年公司的相关财务工作,充分享受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抓住机会,做好企业的相关工作。最新的中小企业税收政策主要内容为:1、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该优惠政策特别适合科技园内小微企业。
  池坤鸿在讲解技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特别强调,企业应该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意见合理规范的做好企业的技术研发费用的整理归类,使得公司运用于技术项目的费用更加规范,并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最好的加计扣除额度,用于抵扣公司未来产生效益时的应纳税所得额,并为企业申报软件企业、国家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国家创新基金打下扎实的基础。
  浙大科技园滨江创新园共有35家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有关企业提出了公司在运行过程中碰到的相关问题,池坤鸿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大家对公司在运营过程总碰到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使参会者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