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大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持证上岗覆盖面,浙江大学科技园职业能力培训指导中心,决定开展2013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考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劳动人事管理人员。
二、申报等级
1.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对应工程师等级)
2.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对应助理工程师等级)
三、申报条件
(一)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四、培训内容、方式与考核鉴定
培训主要内容: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薪酬福利管理、绩效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侧重于综合能力以及考试合格率的提高。培训教材采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指定的统一教材。
培训方式采用:二级、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班采取集中辅导,初定七月中下旬开班。
考核鉴定:参加11月中旬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分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两门考试(报考“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者,还须以“口头答辩”形式参加综合评审。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如果考试未能全部通过,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费用自理,可免费参加一次培训。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7月下旬止,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浙江大学科技园培训中心(C座405室)。
联系电话:吕老师:0571-87658105 15868120668
咨询QQ:94407018
报名时请随带:1.《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申请表》二份;2.身份证和学历证书以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各二份;3.免冠2寸近照4张(黑白或白底彩色)。
浙江大学科技园培训中心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