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科技园被列入杭州省级自主创新示范区

发布时间:2012-12-07 阅读数:276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杭州省级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浙政函〔2012〕152号),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被列入杭州浙江省级自主创新示范区。
    本次省政府设立的杭州省级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区域范围,以“一区二城三园”为基础,即以杭州(滨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一区”,青山湖科技城、未来科技城的“二城”,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浙江省大学国家科技园和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的“三园”为基础,建立的省级自主创新示范区。
    2010年初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了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示范区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列入国家“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和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经国务院批准,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的区域。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必须采用新思路、新战略,要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战略基点,充分发挥示范区先行先试、探索经验的优势,增强示范区创新能力和辐射带动效应,以点带面,推进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引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是国家设立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目的。
    浙江省政府设立的省级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根据浙江省现在的产业基础和创新条件,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目标,开展各具特色的产业技术自主创新的示范试点。浙江省政府拟通过设立省级自主创新区进行示范试点,形成产业技术自主创新与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联动发展的格局,促进科技与经济、科技与创业投融资、科技创新与产业化的结合,力争在示范区内实现新兴产业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战略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高于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园区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