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科技园有关企业负责人:
为了做好入园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基金、种子基金、雏鹰企业等的申报基础工作,理好公司的技术开发费用的支出和抵扣应纳税所得,合理合规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浙大科技园邀请了杭州钱塘会计事务所副所长、注册会计师翁静雨前来讲解相关技术研发费用在上述项目中的应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6月8日(星期五)下午2:00
二、会议地点:
浙大科技园F楼会议中心一楼第二会议室(杭州市西溪路525号)
三、参会人员:
浙大科技园各企业负责人
四、会议主要内容:
技术研发费用在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基金、种子基金、雏鹰企业等申报中的运用和相关注意事项。
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管委会
2012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