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入园企业:
一、“雏鹰企业”申报的基本条件
(一)新申报“雏鹰企业”:
1、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注册时间在2006年1月1日以后(生物医药企业可放宽2年)的杭州市企业;
2、企业产品符合我市产业导向,科技含量高,知识产权清晰,在技术创新或企业商业模式创新上特色明显;具备一定的技术与市场成熟性,生产及市场营销计划可行;市场开发潜力大,成长性好;
3、企业实收资本原则上不高于1000万元(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能源等特殊产业可适当放宽);
4、企业设有研发部门,拥有一支稳定的研发团队,企业研发投入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5%以上,研发经费账目明晰;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
(二)已列入市“雏鹰计划”但未申报种子资金的企业,本年度若申请种子资金需重新递交材料,具体要求与新申请企业相同;不申请种子资金则无需再报材料。
二、申报流程
采取网上和书面资料报送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登录杭州科技政务网(http://www.hzst.gov.cn)的“项目申报受理”栏(首次申报单位需先注册、并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进入“项目申报起草”中进行项目申报起草。(具体操作见网上申报指南)。
2、书面报送。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申请企业需递交以下书面申请资料:
⑴“雏鹰企业”申请表(见杭州科技政务网);
⑵企业商业计划书(见杭州科技政务网);
⑶公司章程;
⑷上年度财务报表;
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⑹知识产权、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⑺承诺书(网上下载)。
以上资料提供为复印件的要求加盖公司印章,一式三份,经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和市各有关部门初审后一并报送;申请一旦受理后,主要内容、各项指标原则上不能更改。
三、初审和推荐要求
本次雏鹰企业征集采用企业自主申请和社会有关机构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企业填写《“雏鹰企业”申请表》,若有社会机构推荐签署推荐意见,经区、县(市)科技局初审后,统一上报。
四、申报受理
区申报日期:自通知发布起,截至2011年5月5日前交西湖区科技局 ;
市受理部门:杭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办公室(杭州市惠兴路2号,杭州科技大厦603室)
联系人:方慧刚 联系电话:87060744;
联系人:楼菁华 联系电话:87025452
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管委会
201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