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大科技园”)拟对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技术咨询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密封提交报价文件。
一、询价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技术咨询服务
二、采购单位
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三、采购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无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处罚的记录;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熟悉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前沿政策,拥有丰富的行业专家资源;
4. 供应商应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领域专业服务能力,熟悉市级及以上科技领域的相关政策导向与业务流程;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价方法
询价小组开展询价工作,从符合响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并对其提供的报价、质量、服务方案等进行比较,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条件下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价格构成
本次报价暂按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技术咨询服务中的标价为计算额(服务内容详见第六条第1点)。
六、合同主要内容
1.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运营体系诊断与战略咨询服务
(2)行业资源导入与品牌建设服务
(3)产业要素匹配与赋能体系建设
2. 服务期限:三年(具体以实际交付节点为准)。
3. 付款方式:依据验收结果分阶段支付,具体支付节点、比例及考核扣款事项以书面合同约定为准。
七、报价要求
此项目设置最高报价限价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不含本数,小写:¥ 300000 元),报价不得违反国家相关规定。
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平均报价30%以上,且不能书面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有权将其认定为报价无效。
八、询价响应材料清单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提供的模板格式编制响应文件,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证明、智库资质证明(如有)及简介;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3)报价一览表;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及信用证明;
(5)服务方案;
(6)科技企业孵化器同类业绩清单及佐证材料(如有);
(7)佐证材料如非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九、其他要求
1. 询价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4日18时(北京时间)。
2. 供应商请于询价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和响应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密封封装)。
3. 在本合同限定服务内容项下产生的差旅费、专家费及供应商履职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超出限定服务内容范畴的费用,由双方协商后另行明确处理方案。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8057174552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25号浙大科技园C座310室
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