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大科技园”)拟对浙大科技园园区数字化系统升级开发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询价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浙大科技园园区数字化系统升级开发
采购服务的服务内容:浙大科技园园区数字化系统整体性优化升级,重点涵盖界面体验、统计分析、体系融通及业务功能等方面的增强。
二、采购单位
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三、采购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且符合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供应商必须具有随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障碍处理和现场协调能力。
四、询价方法
1.询价小组开展询价工作,从符合响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并对其提供的报价、质量、服务等进行比较,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技术指标要求
(1)先进性原则
满足系统通用接入需求,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兼容性和先进性。
(2)系统可靠性原则
系统要求实现严格的安全控制和备份机制,确保系统安全可靠。软件系统能够切实保证各系统的7*24不间断运行。在系统出现故障时,能够快速及时地进行系统切换、系统恢复和数据恢复。
(3)系统易用性原则
要求系统操作便捷,易学易用,系统的菜单、表格等界面元素符合相应规范。
(4)系统安全性原则
系统能够实现网络层、系统层、数据层、应用层各个层面的安全防护。
(5)数据准确性原则
系统要求所显示界面的任何数据必须是准确的。
(6)系统高效原则
要求系统无论在远程、还是在本地操作,系统都能够快速响应。
(7)系统容错机制
系统应建立合理的异常处理机制,确保异常发生时不会对系统数据造成影响
(8)系统应急处理机制
系统建立业务应急处理机制,确保通讯故障等异常情况发生时,系统具备合理、高效、安全的应急处理机制,保障业务不间断运行。
3.功能指标要求
(1)参数化
对于系统中的关键参数、配置信息、模板要实现参数化,保证系统的灵活性,在不修改软件代码的前提下,方便地对参数进行修改,并可通过软件设置立即生效。
(2)扩展性
系统要具备很强的扩展性,对于接口、交易、功能模块等,在不修改软件代码的前提下,通过参数、文件、模板的配置,快速实现系统功能的扩展,从而保证系统的高扩展性。
(3)模块化
软件开发要实现模块化,对于不同的功能模块,要进行清晰划分,并理清各个功能模块间的接口,保证新增模块与原有模块的兼容性。
(4)系统间数据互通
系统要实现与“启真科创大脑”的数据互通与功能融合 ,实现资源线索等数据的共享接入。
(5)开放能力要求
系统需通过接口开放基础数据。接口开放需符合安全要求,需使用安全可靠的用户认证机制, 对接口权限、数据权限需要严格控制。
五、价格构成
详见询价报价单。
六、合同主要内容
1.项目内容及合同价格
项目名称 | 技术需求 | 数量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浙大科技园园区数字化系统升级开发 | 详见询价报价单 | 1 | ||
合 计(含税) | 1 | |||
2.维保期
1)免费维保期 1 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是指供应商根据浙大科技园要求完成本文件所列全部功能模块开发及部署,并交付浙大科技园使用,并由浙大科技园出具交付使用确认书。
3. 项目工期
整体项目建设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28日。
4.付款方式
1)本合同款项分三期支付,具体如下:
第一期款项: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30%;第二期款项: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且浙大科技园以书面形式确认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60%;第三期款项:项目一年维保期后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10%。
2)供应商应在浙大科技园支付每一期款项前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等值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浙大科技园未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浙大科技园付款时间顺延且无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违约责任。
5. 知识产权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本项目的最终用户为浙大科技园,因履行本项目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及相关权益均归浙大科技园单独所有,供应商交付时必须提供项目可编译及运行的所有源代码和开发文档。浙大科技园有权任意对供应商项目数据及交付的其他文档等进行二次开发,且浙大科技园二次开发形成的衍生物的知识产权与相关权益,归浙大科技园或浙大科技园关联公司所有。(关于供应商使用本项目成果继续开发的授权问题,合同签署时与浙大科技园另行协商确定)
七、报价要求
此项目设置最高报价为人民币贰拾万元以内(小写:¥ 200000 元以内),报价不得违反国家相关规定。
八、其他要求
1.询价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6日18时(北京时间)。
2.供应商按要求提交密封报价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在询价截止时间前送达浙大科技园。
3. 本项目不安排集中踏勘,由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踏勘产生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联系人: 黄逸清
联系电话:18057174552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25号浙大科技园C座310室
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2日